国内首部奥斯曼帝国政治制度的专题研究著述
《帝国之治》出版
【书籍简介】
从宫廷到地方,从军事到宗教,长期专制下形成的政治生态背后,源起于游牧部落的奥斯曼帝国如何获得与辽阔疆域相适应的制度张力?如何维持赖以长久统治的制度效用?其中又如何隐藏着使之日薄西山、积重难返的根源?
本书纵览奥斯曼帝国为统治庞大领土而创设的独特制度体系,在幽深的宫廷、血腥的政治阴谋和单一的军事扩张之外,探讨帝国在制度建设上的创造性。作为国内首部奥斯曼帝国政治制度的专题研究著述,本书博采大量原始材料,梳理帝国从鼎盛到崩塌之间的制度架构与演进,解读奥斯曼政治统治的得失,探究帝国盛衰的内在逻辑。
【编辑推荐】
奥斯曼帝国地处东西文明交汇之处,横跨亚非欧三大洲,它的兴衰沉浮改写了中东地区的历史。它特殊的地理位置、独特的历史地位及复杂的民族情况,使它成为我们理解近代世界秩序的重要窗口,也使人们对其历史轨迹形成清晰的认识殊为不易。本书穿透庞杂的史料与既有研究,以明晰的语言对帝国的政治制度进行了详实的梳理,是一部透彻了解奥斯曼帝国制度史的必读之作。
本书着力探讨这个将“政”“教”系统融于一炉的中东帝国,如何构筑起与幅员辽阔的国家体量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在内部诸多复杂要素之间维持平衡。而这一充满张力的帝国体制背后所隐藏的痼疾,也导向了晚期帝国忧患丛生、江河日下的命运。这些在以往的奥斯曼帝国史研究中未被详尽阐述的面向,在本书中得到了解剖式的分析。探讨这一庞大帝国架构的方方面面,既有助于回应奥斯曼帝国历史上的重大问题,也为理解现代中东国家的民族建构与政治认同提供了重要启示。
【苏莱曼时代的治国方略(试读)】
苏莱曼一世对整个官僚系统内的所有成员拥有支配权,对帝国的行政运作行使无限的权力。无论从哪一方面看,苏莱曼一世的统治成效都是显著的,他使帝国统一,制度有效,管理有活力。苏莱曼一世是专权的,但他的权力受伊斯兰法的约束,宗教系统制约着他所操持的政治机构。苏莱曼一世的帝国治理方式,简单来说有三方面:一是依赖制度和法规,二是依赖政策的执行和推动,三是依赖君主的谋略和魄力。制度和法规前面已经分析,此处着眼于后两方面。
(一)铁腕与怀柔
素丹的权威和权力越大,潜藏着的危险也越大。苏莱曼一世统治的46年里,政局在动荡中保持了平稳。起初他采取怀柔政策,怀柔失败后采取铁腕手段,多次镇压地方叛乱。
为平息被征服地区的叛乱(如埃及的叛乱、安纳托利亚东部的土库曼人叛乱、巴尔干行省的叛乱),苏莱曼一世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塞利姆一世在埃及采取了灵活政策,收降了一批主动投诚的马穆鲁克,释放了战败的马穆鲁克,允许他们返到当地,怀柔策略留下了隐患。苏莱曼一世继位不久后,马穆鲁克发动了第一次叛乱(1520年),他们试图恢复旧秩序。这次叛乱被平息,但危机依然存在。第二次叛乱(1524年)的发起者是艾哈迈德帕夏。平息艾哈迈德叛乱之后,埃及局面仍然混乱,苏莱曼一世派易卜拉欣帕夏出征埃及。1524年9月30日,易卜拉欣和他的同僚离开首都,1525年1月到达阿勒颇,4月2日抵达开罗。他立即用软硬兼施的办法控制了行省。上埃及的部落首领欧麦若奥卢·阿里被邀请至开罗,很快被处死了。随后,当众绞死了当地部落的首脑巴克罗奥卢。当然,易卜拉欣并非仅仅使用暴力手段。对于许多地方首脑,易卜拉欣还是采取怀柔手法,送信给地方首脑,说他来这里是要实现素丹的愿望,运用伊斯兰法治理行省。易卜拉欣帕夏也斥资修建开罗的清真寺,建立孤儿院,清偿因欠债被关押的人的债务。重要的举措包括颁布埃及法典,确立新税制,实行奥斯曼帝国对马穆鲁克和行省财政的彻底控制。易卜拉欣在1525年9月16日才从埃及回到首都,距离他出发去埃及差不多一年时间。随他去埃及的首席文书穆斯塔法对易卜拉欣在埃及的政绩有详细记录。埃及总督通常是素丹任命的,而易卜拉欣离开埃及前任命了苏莱曼(大马士革的总督)为埃及总督。为了消除马穆鲁克贵族的不满,易卜拉欣帕夏破除出身血统,主张无论土耳其人还是高加索人,都是素丹臣仆。埃及问题得到了解决,从此持续了二百多年的稳定。
奥斯曼帝国与东部的邻国波斯长期处于对抗状态,波斯利用土库曼贵族对苏莱曼一世的一些政策的不满,煽动叛乱。最大的一次叛乱发生于1526—1527年,由卡伦德·彻莱比领导。他纠集土库曼人和其他反对者杀害了当地政府的官员,气焰嚣张。苏莱曼一世派军队平叛,最初并不顺利,后来,易卜拉欣帕夏采取灵活策略,给予土库曼贵族自治权来分化他们,最终平息了叛乱。
(二)集权与分权
为了维护统一,奥斯曼帝国历代统治者致力于防止某个或几个家族掌握大量财富,有意不让朝廷和地方官员世袭或权力固化,为的是使其不能形成对抗朝廷的力量。奥斯曼帝国到苏莱曼一世时期没有世袭的大贵族,新贵族也不多。奥斯曼社会上所说的贵族,是指拥有专享的特权,在帝国统治阶层中的高贵地位得到认可的阶层。
苏莱曼时代在帝国制度中不确立官员世袭原则。奥斯曼土耳其人统治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在官职和公共服务之外,不着意区分贵与贱。奥斯曼上层人物的高贵是官方认可的、现世的,有时父辈的身份反而妨碍子孙的前程。在政治制度的设计中,为避免形成贵族势力,军队和官员依据德武舍迈制来选拔。如前文所述,所有官员的身份是奴仆,他们具备两个特征:一是陌生人,二是外来人(异教徒、异族)。每个人通过自己的业绩获得荣誉和地位,有抱负的人通过德武舍迈制进入官僚阶层。素丹给予的特权不能传给后代。穆斯林机构的成员也享受免税特权,在帝国境内尤其司法系统中,他们享受特权,也拥有财产。苏莱曼一世时期奠定的政治方式延续时间较长,和这种制度设计不无关系。 ······
苏莱曼一世的统治有赖于他非凡的驾驭能力,他知人善用,在他统治时期拥有一大批忠臣良将、能人贤士。有资格参加帝国政务会议的高官,个个才能出众。在杰拉扎德·穆斯塔法的回忆录中,易卜拉欣帕夏是理想的大维齐尔。易卜拉欣无条件地忠实于苏莱曼一世,他的品德和智慧足以使他成为最高统治者所希望的完美工具。苏莱曼一世对易卜拉欣的信任是持久的。平定埃及叛乱之后,易卜拉欣和素丹之间的关系更亲近。奥斯曼的大维齐尔通常管理首都的事务,偶尔去狩猎或参战。易卜拉欣去埃及巡视,目标是树立帕夏的威信,抚慰那些发生过叛乱的行省。不过,易卜拉欣和素丹苏莱曼一世的关系后来变得紧张。1532年的欧洲战役失败之后,易卜拉欣的声望受损。他急于在东方战场上取得一次决定性的胜利。战役刚开始,他派人向素丹汇报,说对战果充满自信。大维齐尔使用“素丹”头衔的事,很可能苏莱曼一世起初没有反对。传言,大维齐尔放松了伊斯兰法的约束,他的懈怠浪费了时间,导致奥斯曼军队未能赶到目的地,没有抓住敌方首脑。1536年3月14日,素丹下令处决了易卜拉欣。此后苏莱曼一世不再任用皇室成员担任大维齐尔,而是任用了阿亚斯帕夏。这是他上台后任命的第二位大维齐尔。 ······
(三)制度之外的统治方式
苏莱曼一世重视个人形象塑造,注重意识形态,也注重文化建设。研究苏莱曼大帝的学者认为,苏莱曼一世的形象塑造、称号使用,参照和模仿古代波斯和马其顿国王的做法。素丹的法令、素丹本人的特殊形象都在外交活动中、战役前后的报捷文书和书信中有所体现。苏莱曼一世的习惯用语大多源于阿拉伯—波斯文献中的转义。他声称素丹的权威高于他的王国和他的精英,标志着相对一致的意识形态逐渐形成。这种对素丹至高无上的地位的表述,最初出现在《埃及法典》(1525年)中。苏莱曼一世尽力使他在宗教上的地位和世俗权威相符合,形成一种圣裁与个人业绩的复合体,而不仅仅是逊尼派穆斯林的领袖。
苏莱曼一世在高级官员面前也有像导师一样的态度,给予官员循循善诱的教导。例如,莫哈奇战役后(大约1526年),加齐·巴利贝伊写信给苏莱曼一世汇报,苏莱曼一世也给巴利贝伊写了回信,大意是:“你始终忠于伊斯兰教和奥斯曼国家,为宗教和国家出力。在宗教和世俗两界都保持了纯洁。安拉会保佑你。作为对你效劳的回报,我毫不犹豫地给予你埃米尔和指挥官的最高官职,而不仅仅是一柄权杖。我赋予你相当于穆罕默德二世给予马哈茂德穆斯塔法的权力。他是知恩图报并努力完成任务的。你应该知道,一位尊贵的人应当是一把两头尺子,一头在天堂,一头在地狱。‘公正行事一瞬间,胜过做礼拜七十年。’此外不要忘记,让伊斯兰战士能够尊其老,爱其幼,不要给伊斯兰战士造成任何困难。……避免冒犯贫穷的人,以免他们羡慕异教徒而站在敌人一边。你任用一些人为你服务,不要傲慢,他们只是没有机会而已。每个人只要呈现仁慈的一面,就会变成天使。” ······
苏莱曼一世主持或资助建设了许多大型建筑工程,把自己树立成一位仁慈的君主,一位正统伊斯兰教保护者。以他本人,或以皇室成员,或以杰出宗教领袖的名义,建造了大大小小的清真寺和纪念性建筑。工程最浩大的是苏莱曼尼耶清真寺及其附属的建筑群(建造时间是1550-1558年,由帝国著名建筑师悉纳恩负责)。据说从1547年起苏莱曼一世就酝酿这样一个工程,起初朝廷重臣和乌勒玛持反对意见。按照惯例,在清真寺能满足宗教活动时无需另建新寺。苏莱曼一世还是决定建造,并亲自参加了奠基仪式。苏莱曼尼耶清真寺建筑群有7所宗教学校,有医院、救济院、客栈、商店等为穆斯林服务的机构,除了宗教功能外,还兼具教育、社会福利、卫生等功能,被视为素丹奉献给帝国臣民的礼物,获得了普遍赞誉。苏莱曼一世时期在帝国各地修建了许多清真寺,例如在大马士革、贝尔格莱德、布达、凡城、罗德岛等地以苏莱曼一世的名义建造清真寺或相关建筑。在巴格达、库法等地,苏莱曼一世修缮了旧清真寺、苏菲派苦修院等建筑以及宗教领袖的陵墓。苏莱曼一世时期经济繁荣,国库充裕,在城市建设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例如拓宽道路,建立供水设施,修造喷泉、广场等,为市民生活提供便利,同时也注重提高臣民的医疗卫生条件和公共福利。
苏莱曼一世重视帝国的文化发展。帝国的臣民把苏莱曼一世看作文化艺术的赞助者和推崇者,对文学艺术的发展功不可没。苏莱曼一世时期“简化土耳其语”的文字革新,旨在减少阿拉伯语和波斯语对土耳其语的影响。帝国境内各类学校也培养出了科学人才,在数学、医学、天文学、地理学方面取得了突出进步,也有不少以土耳其语写成的文学、历史著作。无论是出于用统治的手段取得臣民支持的动机,还是建功立业的志向,或者信仰上的虔诚,这些成就都使苏莱曼一世的统治政策受到臣民的称赞。苏莱曼一世的统治越来越多地用公共仪式在臣民面前展示帝国权力,也展示一种帝国特有的文化。通过公开的庆祝活动,表明易卜拉欣前所未有的权力和地位上升,还表明素丹和臣民之间建立了一种特殊的关系。 ······
但另一方面,苏莱曼一世实际上自恃战绩辉煌,喜欢炫耀,喜欢搞大规模的庆典,也鼓励和激发了大小官员的野心和虚荣。马匹众多、财宝无数、装饰华美、奴隶簇拥,这是苏莱曼一世最引以为荣的。铺张和奢侈对帝国的统治制度产生负面影响。
苏莱曼一世晚年,统治机构内部各级官员争权夺利,相互倾轧,宫廷内部皇子之间的斗争,苏莱曼一世都不能很好地处理。当时,苏莱曼一世宠幸的米赫里马赫和罗克塞拉娜(即胡蕾姆皇后)各为自己的儿子谋取素丹继承权,拉帮结派,朝臣们也参与其中。苏莱曼一世不慎偏听偏信,误将优秀的皇子穆斯塔法处死,激起了穆斯塔法支持者的叛乱。这场叛乱的参与者中有封建领主、乌勒玛和农民等阶层,规模较大。巴耶济德皇子镇压了这场叛乱,立了功,成为新的素丹权威挑战者。巴耶济德和另一位皇子塞利姆的同室操戈,搅起更大的政治波澜,而年迈的苏莱曼一世难以控制局面。直至巴耶济德在斗争中失败并投靠波斯,被国王塔赫马斯普处死,这场争斗才算平息,塞利姆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苏莱曼一世痛失皇子,悔悟自己的过失,却无济于事,皇室内部骨肉相残的悲剧一再重演,并没有因为苏莱曼一世治理国家的雄才大略而有所改善。
【作者简介】
王三义,上海大学文学院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大学土耳其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世界近代史研究会理事,中国中东学会理事,上海市世界史学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世界近现代史、帝国兴衰史。出版专著《工业文明的挑战与中东近代经济的转型》《英国在中东的委任统治研究》《晚期奥斯曼帝国研究(1792-1918)》《帝国之衰:奥斯曼帝国史六论》,译著《伟大属于罗马》,文集《兴废与进退》《个人与时代》等。
导论
第一章 苏莱曼立法与奥斯曼帝国的制度建构
第一节 苏莱曼一世之前的制度基础
第二节 帝国鼎盛时期的“苏莱曼立法”
第三节 苏莱曼时代的制度建构和治国方略
第二章 奥斯曼帝国的素丹体制与政府
第一节 宫廷建置与素丹制度
第二节 奥斯曼政府的构成及部门职能
第三节 奥斯曼帝国的行政制度
第三章 奥斯曼帝国的地方管理制度
第一节 帝国的行省管理模式和特点
第二节 蒂玛制与奥斯曼帝国的地方管理
第三节 奥斯曼帝国的城乡基层管理制度
第四章 奥斯曼帝国的军事制度
第一节 奥斯曼国家早期的军事制度
第二节 帝国强盛时期的军事制度
第三节 奥斯曼帝国的军事制度改革
第五章 奥斯曼帝国的宗教与民族管理制度
第一节 帝国穆斯林管理机构与制度
第二节 奥斯曼帝国的米勒特制度
第六章 奥斯曼帝国晚期的机构与制度
第一节 马哈茂德二世时期的旧制度与新机构
第二节 坦齐马特时期的政治制度改革
第三节 帝国晚期的两次君主立宪
第七章 奥斯曼帝国的政治制度综合分析
第一节 奥斯曼帝国政治制度的特征
第二节 奥斯曼帝国的政治制度对比分析
第三节 奥斯曼帝国由盛转衰的制度根源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